农村房子拆迁需要的手续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
政府的拆迁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政府的拆迁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流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对被拆除房屋面积的认定: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建房批准文件上记载的面积为准。发布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进行补偿。
拆除违建需要以下合法程序:首先,需要对违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让当事人自行拆除;其次,如果当事人不自行拆除,需要对当事人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之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不进行复议或诉讼,执法人员可以进行强制拆除;在实施之前,需要出示证件,通知被强制执行人到场并且签字,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并且将物品清除出去,才可以进行拆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等内容。
强拆程序违法可以申请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能起诉。因为房子被强拆所引起的起诉期限一般为两年。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强调一点,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