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企业拆迁时,由拆迁人按照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对企业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其补偿一般包括:1、房屋、土地以及其他附属物补偿费用;2、因拆迁造成的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3、停产停业损失、补助与奖励费用以及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如果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准备起诉书以及其他诉讼相关的材料。
开荒国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为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工厂被征收或强拆的,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强拆行为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如果基本农田养殖场的强拆程序合法,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补偿。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执法部门的职责,一般拆除属于违建的养殖场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养殖场所用的材料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当事人有权主张其补偿。
出租房被强拆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赔偿,也可以与承租人进行协商,要求其赔偿相应的安置费以及因强拆带来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费用,如协商不成,承租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房屋被拆除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确权。根据法律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口粮地被占用的,一般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费用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对于口粮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国营农场征地的补偿标准的规定:因国家经济建设或者地方公益性建设需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应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补偿;需收回国有农场建设用地的,可以参照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1、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对村民的房屋进行补偿;2、可采取安排宅基地创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3、应对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