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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名股东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吗

    1.隐名股东是有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秦江华律师 2024.02.29 182人看过
  • 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以下情况不能担任: 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

    王衍祥律师 2024.02.29 452人看过
  • 担保人还不起钱一般怎么办

    担保人还钱无法执行的,只要保证人有财产,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执行。自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拒绝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需要在担保债权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如果拒绝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在保证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其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的。

    王衍祥律师 2024.02.29 232人看过
  • 租赁塔机安装人在工地死亡责任由谁承担

    1.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袁超律师 2024.02.29 47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不见了能辞职吗

    1、可以。 2、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即使劳动合同丢了,劳动者也是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的,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自己要辞职。 3、应该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袁超律师 2024.02.29 347人看过
  • 属分公司负责人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吗?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除此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

    袁超律师 2024.02.29 182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形式

    合同效力类型有以下几种: (1)有效合同 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无效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待定的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陈婧婧律师 2024.02.29 256人看过
  • 监视居住要如何变更为刑事拘留

    监视居住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条件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或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秦江华律师 2024.02.29 189人看过
  • 商场租赁有公摊面积吗

    1、有公摊面积。在我国,国家规定商场内商铺的公摊不超过60%。 2、《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暂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5、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6、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7、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8、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李荣梅律师 2024.02.29 1446人看过
  • 租赁备案在什么部门

    1、租赁备案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 2、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何子豪律师 2024.02.29 184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