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房子拍卖后钱债权人的分配顺序是:应当先清偿优先债权,后清偿普通债权。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财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符合下列规定,人民法院应基于代位权受理: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也就是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权,债权人代位权以及债权转让。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与债务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所谓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所引起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就是指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所引起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又分为局部风险和系统风险。金融债权风险就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侵害贷款金融机构债权的可能性。
所谓风险是指由于不确定性所引起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就是指在金融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所引起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它又分为局部风险和系统风险。金融债权风险就是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侵害贷款金融机构债权的可能性。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只要是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均应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执行,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若第三人针对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