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讯逼供主要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通常出现于审讯过程中。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刑讯逼供通常涉及到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司法人员因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使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的,国家予以赔偿的条件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2、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这里的死亡赔偿金包括死者生前所支付的医疗费以及受害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主要包括收殓费和埋葬费,按照民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要求来支付。我国一些地方处理死者后事时,以风俗习惯为由祭献供礼、大讲排场的,不属于政党的收殓与埋葬费用。
国家赔偿标准: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的计算方法,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侵犯财产权的,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财产不能返还或恢复原状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返还罚款、罚金、没收的金钱、解冻的存款或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国家赔偿法中所规定的进行赔偿的原则包括:补偿性原则;抚慰性原则;惩罚性原则,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
1、双方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需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确定的。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2、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侵权行为必须是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3、损害结果必须是对合法权益造成了客观损害。4、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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