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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赔偿标准和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是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国家赔偿范围需要划分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1)行政赔偿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情形,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或者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等等;(2)刑事赔偿范围包括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情形,比如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

    孙政律师 2023.07.12 363人看过
  • 可以申请错误逮捕国家赔偿吗

    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司法机关实施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逮捕人无罪的,仍然构成错误逮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曲衍桥律师 2023.06.29 375人看过
  • 自愿认罪错案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自愿认罪被判决有罪且原判决刑罚执行完毕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改判无罪的,其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曲衍桥律师 2023.06.25 344人看过
  • 国家减免赔偿责任情形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免责或减责的情形主要有:1、损益相抵。指受害人因同一受害事实已从其他途径如保险、社会救济,抚恤等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的,则应在行政赔偿金融中扣除,国家因此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2、过失相抵。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负有责任时,国家可减轻或免除承担赔偿责任。3、第三人过错。如果受害人的损失是第三者的介入而引起的,国家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是行政机关和第三者共同行为造成的,则负连带责任,行政机关仅就其行为部分负责。

    孙政律师 2023.06.20 176人看过
  • 获得行政赔偿途径有哪些

    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途径主要有:1、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并给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有权向该机关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请求国家赔偿。如相对人单独就行政赔偿提出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其赔偿要求进行处理。2、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赔偿问题。相对人在申请上一次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活动,在确认原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的同时,应责令原行政机关赔偿申请人的损失,也可以直接作出赔偿决定。3、通过行政诉讼一并解决。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并造成其合法权益的损害,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并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同时,一并解决行政赔偿问题。4、通过行政赔偿诉讼解决。相对人对已经确认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认为已造成自己合法权益的损害,并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而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政律师 2023.06.20 261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中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包括哪些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上述行政行为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强迫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义务或行政决定,或为了达到某种行政法目的而采取的各类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上述强制措施均应依法使用,如因违法而对当事人财产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孙政律师 2023.06.20 360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途径是哪些

    1、当事人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一般有三种,分别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以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政律师 2023.06.20 134人看过
  • 行政补偿法律依据有哪些

    行政补偿法律依据为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合法征收损害到公民、法人权益的,公民、法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政律师 2023.06.12 531人看过
  • 行政赔偿的途径都有什么

    1、当事人获得行政赔偿的途径一般有三种,分别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以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孙政律师 2023.06.12 174人看过
  • 行政赔偿中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是怎样的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上述行政行为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强迫相对人履行行政法义务或行政决定,或为了达到某种行政法目的而采取的各类强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上述强制措施均应依法使用,如因违法而对当事人财产造成损失,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并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的,行政主体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孙政律师 2023.06.12 15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