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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子女需要抚养能否执行行政拘留

    有子女抚养也能依法执行行政拘留,除非孩子还在哺乳期,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情形是:(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尹利兵律师 2023.11.15 3839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免于行政拘留

    以下这些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

    陈林律师 2023.11.15 2929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尹利兵律师 2023.11.15 4248人看过
  • 继续盘问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继续盘问不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综上可见继续盘问不是行政强制措施。

    尹利兵律师 2023.11.15 5113人看过
  •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能否重新处罚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公民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于娜律师 2023.11.15 2452人看过
  • 继续盘问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继续盘问具有暂时性控制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孙政律师 2023.11.15 3406人看过
  •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被行政拘留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因此,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给予行政拘留。

    孙政律师 2023.11.15 4750人看过
  • 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吗

    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陈林律师 2023.11.15 2369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规定,认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应把握三点:(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从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案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该公民停止偷电之日起计算。又如某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出土地之日起计算。(3)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期限内发现违法行为,但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超过行政处罚追究期限的,对这种情况法院不以超出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处理。

    孙政律师 2023.11.15 2136人看过
  • 两次行政处罚间隔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实行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如果是同一违法行为,不进行二次处罚,如果是两次不同的违法行为,只要不超过2年,就可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孙政律师 2023.11.15 318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