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
法律并没有规定残疾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依照有关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免除行政拘留:(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等。
具有以下情况,免于行政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拘留有以下条件可以免除:(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或财产权利等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