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往往不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万一劳动者发生工伤的,那么工伤没有保险如何赔偿?发生工伤事故后,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情况紧急下由职工自己先垫付的费用,在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如果单位不肯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获得赔偿。但受伤职工应保存医疗及其他费用的相关凭证,作为索赔的证据。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是: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工伤残疾索赔首先应当鉴定伤残等级,出具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后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提交申请资料(一般包括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申请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审核通过即可领取伤残待遇赔付。
有护理费。工伤的护理有两种,第一,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因为在治疗期间,无法自理的,可以由单位负责护理,一般都是派本单位的职工护理,护理的职工工资照发,是不发给护理费的,和工伤职工没有关系,第二种,就是职工因为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护理的,根据护理等级不同,发给不同数额的护理费,这个护理费,是发给工伤职工的。
工伤赔偿的项目如下: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等。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是工人在上班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如果骨折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不是工人在工地受伤的,如果建筑工地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工地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金、后续治疗费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在工地上班时受伤,且没签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则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的赔偿。且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材料,为劳动者申报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