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的是哪天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袁超律师 2021.09.17 1488人看过
  • 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袁超律师 2021.09.17 1206人看过
  • 单位没给缴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先认定工伤等级,再要求企业赔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袁超律师 2021.09.17 1805人看过
  • 商业工伤保险怎么赔

    工人因工丧命,其近亲属按照下列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兼顾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

    袁超律师 2021.09.17 1993人看过
  • 厂里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袁超律师 2021.09.17 1525人看过
  • 恶意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袁超律师 2021.09.17 21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有期限吗

    劳动合同终止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袁超律师 2021.09.17 1219人看过
  • 无劳动合同能索要双倍工资吗

    无劳动合同能索要双倍工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袁超律师 2021.09.17 1152人看过
  •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的签订只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

    袁超律师 2021.09.17 1550人看过
  • 临时工受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临时雇佣的工人在工作岗位,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一般无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一般情形是受伤的工人以雇佣关系,主张雇主(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袁超律师 2021.09.17 1789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