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可否调解离婚,是需要按照不同情况来处理的:1、事实婚姻是发生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调解离婚;2、发生于1994年2月1日以后的,需要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能调解离婚。
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因此现在不论同居多长时间都不再算事实婚姻,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均为配偶共同生活的,不论是否公开以夫妻名义,均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再认定为事实婚姻。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财产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财产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按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
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首先要看同居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事实婚姻的特点的,是事实婚姻,在该时间之后的是同居关系。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对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
同居关系的解除要分情况考虑。如果是双方只有同居关系并没有发生财产上的共同关系以及没有生育子女,那么,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无须去法律解除,双方自行分开即可。如果涉及共同财产及生育子女的,就需要通过法律分割共同财产以及裁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