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和他人同居,是否会坐牢,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关键看和他人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第一种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周遭邻居证明他们是夫妻关系,就涉嫌重婚罪。第二种情形:双方不以夫妻名义,那就不构成重婚罪,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以夫妻名义同居,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由于男女双方同居时,又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这时候他们的同居关系是不会受到我国民法典的对婚姻关系的周全保护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夫妻之间才会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对于一般的同居关系,男女双方之间不会因此产生夫妻之间的法定义务。因此,同居的男女之间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只有登记结婚了,双方才会产生法定的扶养义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我国法律规定了赠与的任意撤销及限制,由于赠与是无偿行为,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在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是不动产,在变更登记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是动产,在交付对方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在下面几种情况不能随意撤销:第一,赠与合同签订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第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是,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都不会视为离婚的,在我国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可以诉讼离婚情形之一。 分居指一家人分开生活;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
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1、首先,目前我国法律,对老年非婚同居没有单独的法律规定。2、其次,老年非婚同居一般不违法。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和另外一方没有离婚的老年人,以夫妻名义同居,那就嫌犯重婚罪了,那可是违法的。3、另外,老年非婚同居,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从老年人的角度来看,老年非婚同居,那么同居期间的一方的收入,或者双方的收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分开,要求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另外一方的财产收入,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如果一方需要抚养,要求另外一方给抚养费,也不会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1、男女旅游同居,没有任何关系的异性自愿同居,或者说非夫妻关系的异性同居,并不会违背法律。2、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配偶有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同居,并以夫妻名义,稳定持续的居住在一起,这种情形构成重婚,重婚涉嫌重婚罪,会被判刑。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5、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一般男方不赔偿,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解释》中,并无任何堕胎造成精神损害的依据。但是堕胎手术会对女方身心造成较大的伤害,但就此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缺乏法律依据。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应当知道性行为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男方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非法同居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