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18501019139
1、离婚时有过错方不是一定少分财产的。2、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1、离婚时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后期可以继续就财产分割进行诉讼解决。2、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1、个人财产无需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对于婚前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始终归一方所有,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1、夫妻离婚时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2、协商不成的,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如果公司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1、男方有外遇并提出离婚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构成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男方少分。
1、不能。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赔偿金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
1、离婚财产少分或不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没离婚一般不可以请求分割财产,除非出现有以下例外情形: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