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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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没有规定存在事实婚姻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存在事实婚姻的,该条规定,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满足登记结婚条件的,即可按事实婚姻处理。
离家出走不违反民法典。且夫妻协商一致决定离婚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离婚登记,且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事实婚姻效力有四个阶段: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限制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从法律上规定当事人对是否具有事实婚姻的关系及其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起诉方就其是否具有婚姻关系负举证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则该项婚姻仍为有效,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四个: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其为夫妻等。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四个: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其为夫妻;三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即开始同居;四是,未办结婚登记。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