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18501019139
1、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1、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为无效婚姻;2、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为无效婚姻;3、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为无效婚姻;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为无效婚姻。
申请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2、重婚;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4、未到法定婚龄。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1、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途径。2、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近亲结婚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所谓近亲结婚就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缔结婚姻关系。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他们之间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所以近亲结婚当然属于无效婚姻。
不一定受法律保护。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需要具备以下要件: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此外其他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胁迫结婚犯法,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2、《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享有婚姻自由,他人不得强加干涉。干涉他人结婚的,被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撤销婚姻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