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具体如下:1、由于1994年2月1日以后国家不承认事实婚姻,重婚只能是法律上的重婚;2、已婚一方即使没有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构成事实婚姻,也可以构成重婚罪;3、无效婚姻的性质是自始至终无效,宣告无效。
1、民法典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的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未到法定婚龄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1、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为无效婚姻;2、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为无效婚姻;3、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为无效婚姻;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为无效婚姻。
申请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2、重婚;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4、未到法定婚龄。5、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1、不是法律规定的撤销婚姻的事由,不能撤销婚姻。如果想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途径。2、婚姻撤销的法定事由只有两个,一是受胁迫结婚的,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1、近亲结婚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所谓近亲结婚就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缔结婚姻关系。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他们之间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所以近亲结婚当然属于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