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规定如下:夫妻共有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丈夫私自赠给情人钱财,妻子可主张返还。只有在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丈夫才有权自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界定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看财产取得的时间和与原因。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子女结婚后,父母送给子女的房子,没有特别说明赠与某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结婚前,父母送给子女的房子视为对其个人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婚前房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1、婚前财产经夫妻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2、婚前房产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约定房产归属于夫妻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约定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个人财产,则拆迁安置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投资婚后收益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严格意义上来说不算是过户,更多是一种信息的变更。车辆夫妻变更,也就是夫妻之间变更共同财产所有人的名字,这也是夫妻关系之间特殊的“过户”方式。夫妻车辆所有人变更,需要写出申请,然后携带行驶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车辆登记证书、双方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去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车牌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