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没有明确约定房产的归属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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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结婚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报告编号:NO.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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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可能属于共同财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赵彪律师
2023.06.05
19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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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
张鹏律师
2020.08.15
247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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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后所购得的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应归夫妻双方所有。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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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还是婚后购买的,以及夫妻双方对此是否有特殊约定。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俩谁的名字,只要双方事先没有特殊约定,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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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顾斌律师
2018.11.08
186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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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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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一方在婚前出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基于一些原因在婚后将该房屋登记在了双方的名下,这属于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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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陈林律师
2019.08.20
7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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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李成律师
2019.08.09
164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