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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赵彪律师 2023.02.13 340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合理吗

    离婚起诉书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要求不合理。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并且青春费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理论上,在婚姻期间双方都有青春损失,并没有损失而言,况且双方结婚是一种自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赵彪律师 2023.02.13 324人看过
  •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且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做出了处理即可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需要满足诉讼条件才能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23.02.13 579人看过
  • 分手了没结婚孩子抚养费另一方要承担吗

    分手了没结婚孩子抚养费另一方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赵彪律师 2023.02.13 512人看过
  • 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民事诉讼判决后没有钱交会产生滞纳金或者被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02.13 38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可以在开庭时变更诉讼请求吗

    离婚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来,但是为了降低诉讼风险以及提高诉讼的效率,当事人对诉讼请求的变更申请应尽可能地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赵彪律师 2023.02.13 414人看过
  •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1、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没有约定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处理。

    赵彪律师 2023.02.13 445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么

    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除非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根据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赵彪律师 2023.02.13 373人看过
  • 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租金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租金的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所以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02.13 434人看过
  • 小产权房可以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吗

    小产权房可以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只要是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就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赵彪律师 2023.02.13 21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