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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3.02.13 婚姻家庭 4493人浏览举报
解析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该房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且没有约定的,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延伸知识】:结婚 结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结婚不应该附加任何条件。要求结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欺骗而做出虚假的意识表示,或者是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样的婚姻无效。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再婚。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离婚的双方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报告编号:NO.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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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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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婚前出资,登记在儿子名下一般为其个人财产,明确赠双方则为共同财产;婚后出资,登记一方名下且明确赠一方为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登记双方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还需结合其他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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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判断,结婚前购房,登记在儿子名下一般为其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婚后购房,全额出资登记儿子名下为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部分出资共同还贷部分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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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如果是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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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夫妻来说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 对夫妻来说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如父母没有表示赠与,父母的出资就形成债权,夫妻承担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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