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公司解散按照法律的规定补偿,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等。
公司动迁解散,职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法律的规定补偿,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如下:(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2)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该问题;(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申请。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这些:(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还有债务可以解散,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很多,尽管有债务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公司法》的解散事由,是可以解散公司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