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公司将会被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2、如果公司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放任不管,公司将会被吊销。3、有工商异常的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4、公司将被列入税务黑名单。5、进入诚信黑名单6、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
公司经营不下去的时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随后进行清算。其中公司解散有法定的情形也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其中法定的情形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请求法院解散,从而进行注销清算。先成立清算组清算再到登记处注销公司。
一般破产清算的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等。
将面临以下后果: 1、工商黑名单公示:工商企业信用网,在线公示,随时可查; 2、人征信黑记录:全国个人征信联网,个人征信系统内有记录;3、无法担任企业高管,不能担任其他新企业法人; 4、被限制出行,乘坐飞机、高铁受限制。
1、所欠税一直存在;2、产生滞纳金;3、影响法人、股东贷款、出国、 坐高铁等;4、限制公司法人及高管在其他企业的税务事项;5、没有年检,纳入经营异常企业;6、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为黑名单;7、法人三年内不允许再担任法定代表人;8、公司高管限制担任其他企业高管;9、连续2年不年检,直接吊销执照;10、对公账户将会产生年费费用及滞纳金;11、影响公司正常银行手续办理;12、影响公司法人的银行征信信用;13、公司印章保存问题, 如有遗失盗用或者滥用情形会产生法律风险。
(一)分公司不注销,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影响:1、无法担任企业高管;2、进入工商黑名单之中;3、列入个人征信黑记录之中;4、不能贷款买车买房;5、无法办理移民。(二)分公司不注销,对法人的影响:1.经济处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2.公司黑名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比较麻烦。3.法人黑名单,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公司注销就是公司法人人格终止,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一般而言,往往是公司经营困难资不抵债,或公司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个别企业的股东不进行清算、注销的法律后果不了解,而采取放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