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担任公司股东的人员包括: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独立董事可以是公司股东,但是不能是对公司经营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股东。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一般是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办法选举产生。
一般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等。
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按照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法定代表人要变更的,还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债务由欠债的股东自己负责偿还。公司近对公司的债务由偿还责任,对于股东的个人债务,公司没有偿还的责任。但如果股东以个人名义负债,实际债务投入了公司经营的,则此时债务属于公司债务,需要用公司的财产来偿还。
公司中小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知情权等。
股东大会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东大会的职责是: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等。
股东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的股东名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等。
股东变更的时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左右,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按照规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变更了股东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还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