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股东
  • 大股东个人欠债可以查封公司财产吗

    个人债务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2.21 228人看过
  • 怎么判定股东是否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材料包括:(1)出资证明书;(2)验资报告;(3)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财务记录;(4)公司年报;(5)法院关于确认之诉的判决书等。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620人看过
  • 被强制执行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吗

    股权被强制执行的,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的规定,人民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343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短信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吗?

    可以,只要符合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要素,且公司章程也未明确否定该形式的,即可以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符合程序的通知应包括如下要素:(1)通知时间: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通知对象:全体股东;(3)通知内容:会议议题或审议事项;(4)通知方式:章程可约定书面、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等文字记载的各种方式。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356人看过
  • 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出资期限,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出资股东出资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但公司破产清算时可以加速到期。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461人看过
  •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情形有哪些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374人看过
  • 自然人独资能够有几个股东

    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独自出资设立的,所以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由个人享有公司的收益和承担债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452人看过
  • 退伙的合法情况有什么

    退伙的合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160人看过
  • 不参与管理的股东怎么退股

    不参与管理的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转股方式退出。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2、减资方式退出。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公司出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公司的情形出现如营业期届满,公司解散,股东退出。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399人看过
  •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什么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要注意以下事项:1、明确股权变动手续的办理主体和责任承担;2、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3、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4、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5、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6、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4.02.20 31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