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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定股东是否已经履行出资义务

2024.02.20 公司法 60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材料包括:
(1)出资证明书;
(2)验资报告;
(3)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财务记录;
(4)公司年报;
(5)法院关于确认之诉的判决书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报告编号:NO.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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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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