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可以委托他人出资。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股东投资时是不能用其他账人代为转账,必须股东本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可以增加股东的,但是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公司增加股东和增加注册资本,办理步骤:1、增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的。2、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如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5)验资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工商变更后,还要进行税务变更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法律上没有退股这一种说法,不管是否参与公司的管理,都可以转让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在法定情形下请求股东回购股权。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
需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条件如下:(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或者董事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都享有以下权利:1、股份转让权、分红权、表决权;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3、公司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监事会的职责与权限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能。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而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公司亏损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一般不承担债务。《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