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企业经常用的就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这里我们着重讲一下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具体到了劳动者不符合哪一条录用条件,举证责任在于单位。而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就是招聘广告。
1、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是处理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职能就是通过法定机构和法定程序,妥善处理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发生的争议,促进的稳定。2、合法、公平、及时处理争议。3、保障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确定劳动合同期限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1、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2、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也有如下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
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 劳动报酬;(二) 工作时间;(三) 休息休假;(四) 劳动安全与卫生;(五) 补充保险和福利。(六)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 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等。
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有:(1)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等。
《集体合同规定》第44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了必须具备的条款内容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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