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是怎样的

    任期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任期:董事(包括执行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任期,《公司法》等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也可以由负责聘任和解聘的机构决定。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6252人看过
  • 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是哪些

    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无效的情形包括有:1、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的;2、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3、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的等。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1296人看过
  • 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撤销的案件的适格被告是谁

    应该以公司为被告,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前款规定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4919人看过
  • 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管理层是经济术语,是一个包括董事会在内的管理阶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等权利。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以下权利: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会选出,执行由董事会做出的决策,经营层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4145人看过
  • 董事监事薪酬谁制定

    董事监事薪酬的制定主体通常为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罢免予以决定等职权。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5845人看过
  • 未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主张股利分配如何处理

    未经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东主张股利分配的,不能进行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414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有限公司股东向外转让股权需要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614人看过
  • 出资和出力的分红法是否每月都要领工资

    股东在公司作为职工提供了劳动的,除了股东应当享有的分红之外,还需要按照劳动法每月支付工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457人看过
  •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吗

    公司法人不可以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第五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免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506人看过
  •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能设定担保条款吗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能设定担保条款。《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张福昊律师 2023.02.13 44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