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能设定担保条款。《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中能设定担保条款。《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担保人的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担保方式,即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3、担保的范围,其可以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4、担保的期限;5、有关担保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发生侵权之债的,可以设定担保,但只能是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设立担保。侵权之债也是债权的一种,并且担保物权的范围包括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因此当事人可以为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金等费用设定担保。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是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且明确被担保债务的种类、数额、债务人的履行期、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以及担保范围。
企业之间可以直接借款,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也无效,担保另有约定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无效担保条款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公司与公司借款合同满足下列条件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