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营决策权方面,董事会绝对大于监事会;而在监督权方面,监事会对董事会拥有独立的监督权。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执行董事和监事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人员,对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其权利义务是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无所谓大小之分。执行董事负责的是公司的决策、计划等执行;而监事负责监督其履行职责。《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执行董事和监事都是公司组成机构中的重要组成人员,对公司都具有重要作用,其权利义务是互相配合、相辅相成的,无所谓大小之分。执行董事负责的是公司的决策、计划等执行;而监事负责监督其履行职责。《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决定。董事长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是属于公司的职工,《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薪酬是由股东会议决定的。通常上,每年股东会议召开的时候,都要对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做出表决,一般是年薪制。董事长领取报酬的同时,要积极的发挥作用,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义务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政策制定机关。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或者由政策制定机关指定特定机构统一负责,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实施。
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公司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
监事不属于董事会成员。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