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设立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的主体、人数等条件。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里挂名的股东是不享有实际的股权的。挂名股东并未实际出资,不能依法享有股东权利。股权的投资权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挂名股东仅是名义上的股东。挂名股东私自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变更不是必须要通知债权人。因为股权转让是一件比较常见的法律行为,而且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营水平,因此也不会直接威胁到债权人的债权。
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法院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银行变更法人流程: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或挂失申请书;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预留非法人私章时);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时);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一式3联)等。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退伙没有清算,应当在清算后处理债务。合伙人退伙后对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但是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执行会被中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
公司解散的话会有有补偿而不是赔偿。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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