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辞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买两套房子。即首套房和二套房,其他情况不可以,当第三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会拒绝放贷,而且绝大多数城市都不支持三套房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同时只能用于一套房子,也就是说如果首套房用来公积金贷款的话,二套房要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完了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有效婚姻关系证明、离退休证明、个人收入证明、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自有产权住房证明、租赁公有住房证明、贷款还清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房子抵押贷款与房贷的区别:房子抵押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凭借已经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借贷机构请求贷款,房贷则是购房人向借贷机构贷款来购买房屋,以尚未购买的房屋作为担保。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套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未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如果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并在按揭还贷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到账要14个工作日左右。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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