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将自家分得的宅基地进行转让,肯定不是说随便就能转让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宅基地转让是否有效,应分情况来看待。一般来讲,法院认定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会考虑以下几方面内容:(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2)卖房人的现有居住条件;(3)该房产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性质。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第二、受理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使用权人是该户中有户籍的人口,因此,离婚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化取决于户口是否存在变化。若结婚时女方并未将户口迁入集体经济,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就会因为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当然的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