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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定金能否退

    买房下列情况可以退定金:1、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和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2、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出现约定的退定金情形的。3、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4、新房开发商在售房时“五证”不全,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约,要回定金。

    李荣梅律师 2023.04.12 311人看过
  • 非农户口宅基地是否能确权

    1、原属村的非农业人口,在原村的房屋是可以确权的。2、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过法律程序,以合法继承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及其房屋的,可以确权。②因为升学读书、就业或者服兵役正常迁移成为非农户口的,在原通过合法手续批准建造的宅基地及房子,可以确权。③因为婚姻、投靠迁移成为非农的,原批准建造的宅基地及房屋,可以确权。④因为服刑等原因迁移成为非农成员的,原批准建造的房子可以确权。⑤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因重点工程建设、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山区搬离等原因批准异地建造的,可以确权。⑥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前,原城镇居民合法建造的农村房屋,可以确权。

    李荣梅律师 2023.04.12 10694人看过
  • 一房多卖该如何处理

    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其他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

    顾斌律师 2023.04.12 269人看过
  • 收房时遇到面积误差该如何处理

    收房时遇到面积误差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顾斌律师 2023.04.12 354人看过
  • 中途退租房东是不是要退剩余租金

    1、如果租房时签订的是书面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期限,那么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可以随时退房的条款。例如合同约定租期不满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租客若是需要退房,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即可随时退房。只要按照该约定履行提前退租应履行的义务,该提前退租行为亦符合合同约定,不属于违约,房东需要返还剩余租金。2、如果合同未约定可随时退租或者是约定了可随时退租但是租客未履行约定的提前退租须履行的义务,那么租客的行为便不符合合同约定,属于违约,房东有权扣除押金或者部分或全部租金,实际中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李荣梅律师 2023.04.12 966人看过
  • 房屋赠与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三)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四)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五)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六)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李荣梅律师 2023.04.12 566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哪些区别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设立的。二是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一般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三是两者提供便利的内容不同。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其他所有权人的权利得到更好地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的规定是为了维持生产、生活的必备条件,对他们各自的权利给予一定限制,这是为了达到权利正常使用的最低标准。

    王玉婷律师 2023.04.12 391人看过
  • 物业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主要责任是保障住宅区的安全,以及在业主有需要时,及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物业公司的职员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若物业公司不履行自己责任的情形,业主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救济请求。

    张福昊律师 2023.04.06 678人看过
  • 物业更换法人业主有权干涉吗

    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更换法人,业主无权干涉,这是人家公司内部管理的事情,况且这种变更是在工商局的网站公开可查询的。

    李荣梅律师 2023.04.04 754人看过
  • 架空层计算建筑面积吗

    架空层一般不计算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具有产权的公共架空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层高2.2米及以上的部分可以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部分可以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合同没有约定具有产权的,架空层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

    王汉杰律师 2023.03.30 984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