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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居房是否能办房产证

    安居房能办房产证。安置房办房产证的,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1、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者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是五年内不可以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2、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和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以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具体流程如下:1、安置房所有权证。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4、查档证明。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567人看过
  • 门面房产权40年后怎么处理

    门市产权40年到期,可以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使用权,商铺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时间,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如果国家没有拆迁计划,则该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现行(到期日)的土地价格,交纳土地出让金以继续使用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3046人看过
  • 林权是归动产吗

    林权的林地是国家的,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是私人的。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林权范围: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有三种形式:即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的林木。集体所有的,包括根据《土地改革法》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经过农业合作化转化为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以及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培育的林木。因此个别地方农民以土改证、甚至“祖宗山”要求分回自己的山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个人所有的林木主要是指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的树木;在以承包和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有使用权的林地上和承包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树木。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720人看过
  • 抵押登记和他项权登记是否一样

    一样的,房屋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所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跟房产抵押是一样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643人看过
  • 租赁证明如何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4、发给《房屋租赁证》;5、由出租方、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667人看过
  • 改名字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改

    房屋产权人变更自己的姓名后,可以持变更后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登记申请书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的变更。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849人看过
  • 租户提前退租已交的租金是否应该退

    提前退租是可以退还租金的。租金是租赁使用房屋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果提前退租就是不再使用房屋,也就不需要再支付房屋租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租金的。但是,提前退租构成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违约条款规定了支付违约金后可以退回房租,则房租是可以退回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329人看过
  • 过渡费发放时间是多久,标准是如何

    过渡费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由于各种原因,有部分开发小区房屋拆迁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在外租房过渡的开发商应向其支付的补偿费。其计算方式为:1、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2、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3、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10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的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5、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1167人看过
  • 小产权房的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受让小产权房的只能获得其使用权,该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够继承,因为是不合法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通常未办理相关证件,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即使继承也无法进行过户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4.22 34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