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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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上权是不是是建设用地使用权

    1、不是;土地使用权是所有人拥有使用权,产权是国家的。地上权是指对地上附着物(简称地上物)的所有权,产权归所有者。2、地上权又称“借地权”,是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上权设定、丧失和变更,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510人看过
  • 宅基地怎么样改变使用权

    1、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2、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400人看过
  • 农村房产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

    1、农村房产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但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材料。2、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800人看过
  • 房屋转租是否可以扣押金

    1、房子被转租,房东是不可以扣押金的。房客擅自转租房屋,给房东造成损失的,房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以直接扣押金。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1114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中介房租押金不给怎样处理

    1、承租人迟付租金,是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如要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甚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等。2、当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也应该返还租赁物。但生活中,因种种原因,某些既不付租金又拒绝返还租赁物的承租人,也是存在。如遇到这类承租人的,不要掉以轻心,最为妥当做法就是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租赁物,要求支付相应的租金,索取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费用。3、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328人看过
  • 房地产权证是不是所有权证

    1、不是,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房地产权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2、房屋所有权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才具有合法的效力。3、房屋所有权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一个书面证明,所以房屋所有权证是以一个房屋为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为原则的,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面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所以一个家庭只能发放一个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有权证只能向特定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比如房屋是共有的,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以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5、房屋所有权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所发放的一个权属证明,所以其内容和登记的内容是一样的。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528人看过
  • 民法典中居委会是否能证明房屋产权

    1、民法典中居委会不能证明房屋产权。房屋物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屋产权的证明以登记为条件,办理了物权登记,取得房产证后,取得房屋的产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李荣梅律师 2023.05.19 816人看过
  • 民法典小产权房买卖是不是合法的

    1、买卖小产权房不犯法,但买卖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李荣梅律师 2023.05.18 339人看过
  • 地下车库车淹了物业是否有责任

    1、地下车库车淹了物业有没有责任要看合同约定。2、如果物业公司未尽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对公用车库的管理及维护其他公共生活秩序的职责,则地下车库车淹了物业是有责任的。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邓伟娜律师 2023.05.18 619人看过
  • 房屋产权证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1、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证的年限,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定,例如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李荣梅律师 2023.05.18 57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