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抵押权人同意,关于抵押房产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买卖。
担保人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先申请处理抵押物。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时候,要先处理抵押物,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所以有抵押物的时候,担保人可以先申请处理抵押物。
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债权人欺诈了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用法院请求确认担保合同无效,从而达到取消担保的法律效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可以起诉。如果到期贷款人不能归还贷款,作为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担保人履行自己的担保义务,偿还贷款之后,再向贷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进行追偿,要求贷款人偿还贷款。
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进行赔偿。抵押:以抵押财产担保债权的履行的方式。质押:将质押财产交付债权人进行控制。留置: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进行担保。定金:以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债务的履行。
要确认是否超过了担保期限的,可以根据担保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期限确定,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保证,按照规定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则保证期间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对于抵押物的价值超过了债务的情况,一般是在抵押物被拍卖或者变卖后,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法律规定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债权担保的基本方式具体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当事人用哪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后可以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就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卖房是不犯法的,但是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在保证期限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抵押的房产,买卖是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且所得房款,首先要偿还银行贷款,如果对方偿还了,无需承担保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