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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犯罪

    医务人员如果出现了医疗事故责任,往往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当医务人员的极端不负责,并且用其职务进行一系列的违法活动,患者家属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王瑞涛律师 2024.06.13 22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王瑞涛律师 2024.06.13 248人看过
  • 医生误诊怎么去追究医生责任?

    医生误诊造成人身损害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王瑞涛律师 2024.06.12 408人看过
  •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1、不可抗力;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王瑞涛律师 2024.06.12 300人看过
  • 医疗过错完全责任的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上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

    王瑞涛律师 2024.06.12 33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什么?

    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1、不可抗力;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王瑞涛律师 2024.06.11 35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算点如何确定

    纠纷起算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的标准,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王瑞涛律师 2024.06.11 2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主次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标准:其中主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责任划分需要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

    王瑞涛律师 2024.06.11 23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1、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2、过错推定原则。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3、公平原则。

    王瑞涛律师 2024.06.11 410人看过
  •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拒绝或拖延尸检要承担责任。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不得超过2周。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4.06.11 26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