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一般需要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且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的批准批准,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可以予以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
有交通违章的,在六十天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在收到处罚的六十天之内,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当地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后的诉讼期是十五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拘留决定是能够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立案受理。
终止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如果因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或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等法定的事项而中止,且满六十日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当事人在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则除外。
一般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如果对该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一般有六十日。如果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交通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如果当事人认为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上述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