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般不能对虚假出资提起行政诉讼,而是应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符合的要求是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被告是明确的;诉讼请求具体;原告有事实根据;以及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所作出的行政诉讼的判决或裁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可以通知银行从该机关账户中划拨。
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因权利人受到侵害而享有的要求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如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侵权之债产生的一种债权请求权。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具有上诉权要按情况而定,情况如下: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具体案由;不服一审哪个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具体的上诉请求;不服原审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及理由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其违法行为在两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材料;并且没有免责事由的。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行政败诉后处理的方式是上诉。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承担原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