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向人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法律诉讼的一种形式,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那么,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概念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行政诉讼法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都有谁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含二人),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那么,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的概念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华律网小编一、共同诉讼人的概念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