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不予处罚的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227人看过
  • 行政判决书包括哪些类型

    1.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3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178人看过
  • 行政处罚警告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警告程序: 1、表明身份,即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简易程序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2、说明处罚理由,包括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267人看过
  • 打架住院出院后还行政处罚吗

    会不会行政处罚要看案件的真实情况,打架住院出院后如果案情严重的话肯定是还要行政处罚的,即使受伤住院,也不影响出院后,进行相关行政处罚的处理。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27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多长时间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157人看过
  • 行政拘留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些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1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966人看过
  •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1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

    行政复议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3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确认都有哪些依据

    行政处罚证据确认需要的依据有: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现场笔录、勘验笔录。

    李建成律师 2024.04.18 32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