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部分国有事业单位)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组织的基本要素包括:1、组织目标,这是组织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及基础,也是组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2、机构设置,机构是行政组织的实体,也是履行行政职能、达成组织目标的载体。3、人员构成,组织由人组成。组织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需要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
行政诉讼撤销行政行为判决的适用情形包括:(1)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情况。(2)适用法律错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的适用了法律、法规的条款。(3)违反法定程序。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出该行为应当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4)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开除公务员公职的,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行使监督、调查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可以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可以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当事人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的以及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公安机关拒绝办理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以就此事由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过程中适用的法律为发生效力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同时该地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
行政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即为共同诉讼案件中所有的当事人。《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结果等信息可以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查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