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2、行为本罪行为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3、行为对象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4、主观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但行为人不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与本罪有关的有价证券是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亦即公债券。2、国库券是指为解决急需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其以面值发行,过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转让,到期则由国家还本付息。3、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除国库券之外的载明一定财产权利的有价证券,如保值公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等,但不包括非国家发行的本票、汇票、支票、存单、委托付款凭证、股票、公司或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
1、客体要件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不同交通肇事罪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观要件不同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依照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11、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是的。并不是所有的逃税行为都会涉及刑事犯罪,而是要达到一定的后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才会涉嫌犯罪:1、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所谓暴力手段,是指不法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即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2)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即行为人追求的是与被害人非法强行发生性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2、客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3、主体要件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4、主观要件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资诈骗罪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但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已获利,获利数额大小,甚至亏损,资不抵债,都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只有达到“扰乱金融秩序”的程度的,才构成犯罪。资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非法集资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4、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不同。而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5、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而且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1、视情况而定。如果发生性关系的对象为女性,且为精神病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在发病,其对于发生性关系的后果不能辨识,此种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年满14周岁的男性)明知对方没有辨识能力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按照强奸罪定罪量刑。2、如果精神病人为女性,且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如果为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也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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