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以下几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强制措施不分涉外和涉内。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如果触犯中国刑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需要,都会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取保候审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等。
解除取保候审案件不是自动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判缓刑。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取保候审的担保人的条件有以下这些:1、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是可以上班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