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应当立案。本罪立案标准要求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认定本罪的关键是这种行为是否经过批准。经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就是合法行为;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规定,将收藏或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以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是指根据伤病军人的伤情或者病情,结合救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医疗单位的医疗条件及当时的客观环境等因素,能够给予救治而拒绝抢救、治疗。凡战时涉嫌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的,应予立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致使部属自杀的;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虐待伤病残部属的;诱发案件、事故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条〔强迫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条件:主体资格适格;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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