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无论群众是否听信其煽动,是否实际上造成危害后果,都应当立案追究。
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条件:主体资格适格;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情节严重;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四)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误拆、遗失邮袋、信件、包裹、电报的,不构成本罪凡符合上述标准的私自开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都应当立案追诉。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渎职犯罪并具备有关情形,可以参照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规定予以追究。
路光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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