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 在国内居住的华侨,双方在外国结婚并定居的华侨,一方居住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
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一方的住所或居所在中国,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由此可知,外国人能否在我国提起离婚,主要看配偶一方是否居住在中国。
可以。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