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等程序。
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视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
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起诉离婚时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
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的子女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