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综合
  • 民法典中不良资产执行期间能否转让

    不良资产执行期间可以再次转让,但是要按照规定满足相关条件,其注意事项如下:1、既然属于债权的转移,那么就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具备一系列法律要求的条件。2、要对债务人做全面的调查。3、受让人应对不良资产进行审查。等等。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242人看过
  • 赔偿权利人是否有顺序

    有顺序。(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251人看过
  • 民法典中股权转让时间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的时间为:公司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新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张福昊律师 2024.04.15 11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确认股权转让损失

    股权转让合同解除后,如果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计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46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一物出质后是否还有物权

    出质财产担保债权的,出质人对出质的财产还享有物权,出质财产合同有流质条款,在债权人行使质权前,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102人看过
  • 民法典原物消失后是否还有物权

    原物消失后,还具有物权的。例如原物因侵权行为而消失的,原物权利人,有权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28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人是否负担诉讼费

    担保人败诉的话,是要负担诉讼费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3390人看过
  • 民法典中能否为父母做担保人

    只要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能为父母做担保人。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父母的担保人。

    王玉婷律师 2024.04.15 3300人看过
  • 民法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债权转让无效吗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在立案前,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债权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取得的,属于非法债权,债权转让无效。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3368人看过
  • 地役权取得的特点有哪些

    1、通过合同约定。2、地役权有期限限制。双方通过合同约定的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3、地役权设立需经用益物权人同意。4、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可同时取得地役权。

    何子豪律师 2024.04.15 125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