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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质权成立的要件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998人看过
  •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1.协议实现。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诉讼实现。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1702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1864人看过
  •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具有什么特征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行为等。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828人看过
  • 违约金和定金如何赔偿

    定金和违约金的赔偿是:1.当事人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的,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2.适用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3.适用定金条款的,根据定金罚则赔偿损失。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2564人看过
  • 不当得利应该要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应该要具备的要件:1.一方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2.他方受损失。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合法依据。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233人看过
  •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1)为他人管理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2、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751人看过
  •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区别:1、含义不同撤回从字面上来讲,撤回,简单地说就是收回、取消原决定的意思。撤销从字面上来讲,撤销是指由于行为具有瑕疵,因而需要予以纠正,以使法律关系恢复原来状态。2、时效性的不同目的上,要约的撤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要约的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时间上,要约的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如果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要约既不能撤回,也不能撤销,否则就等于允许当事人撕毁合同。3、作用不同撤回是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经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的形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2389人看过
  •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1068人看过
  • 离婚纠纷法院怎么处理

    一是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王玉婷律师 2024.04.18 757人看过